问题 |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客体要件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客观要件为行为人在刑事诉讼中实施了毁灭、伪造证据,或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主体要件只能是刑事诉讼当中的辩护人; 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二、毁灭、伪造证据具体有哪些 表现 1.毁灭证据,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现存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砧污、涂划证据使其无法反映其证明的事实等。 2.伪造证据,是指编造、制造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的证据或者将现存证据加以篡改、歪曲、加工、整理违背事实真相。 其既可以自己单独实施,也可以指使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共同实施,但必须是有意实施。 倘若不是有意伪造,即使在辩护、代理活动中提供出示、引用了失实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也不能构成本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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