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西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西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陕西省西安市的房屋被拆迁,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的补偿金数额为几十万元,具体可以获得的补偿金,为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方式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比例,结合停产停业期限按月支付。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具体比例由各市县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房屋征收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延长的,自逾期之月起按原标准双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二、所有的被拆迁方都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吗? 1、并非所有的被拆迁方都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因征收房屋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 (4)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2、被征收房屋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不是被征收人的,依照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 没有约定的,由被征收人和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办理提存公证,在当事人协商或诉讼结果确定后支付。 三、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应当公开? 1、拆迁补偿标准应当公开。市、县级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公布下列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 (1)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 (2)房屋征收决定; (3)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4)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 (5)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 (6)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7)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 2、国家要求拆迁补偿标准由拆迁方制定 拆迁补偿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3、拆迁房屋基准价的确定方式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房屋基准价即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是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年度或半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市场交易的平均单价确定,报人民政府批准并对外公布的房屋基准价格。 西安市被拆迁方最终可以获得的补偿数额,需要结合西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确定,此类标准在制定之后是会进行公布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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