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一般是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敲诈勒索罪一般是怎么判的? 1、敲诈勒索罪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行为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宽处罚。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如果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且被害人谅解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其中,符合规定的,可能会被免于起诉。 二、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构成犯罪吗? 1、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构成犯罪。 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在同一地点不同时间敲诈勒索三人以上被害人财物的,属于多次敲诈勒索;在不同时间、地点敲诈勒索同一被害人财物的,属多次敲诈勒索。 2、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此处应把握三点: (1)威胁或者要挟的内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毁坏财物,也可以是损坏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揭发隐私及违纪、违法等。行为人扬言要侵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2)威胁或者要挟的作用,是对被害人的精神进行强制,使其产生恐惧心理,被迫在一定期限内或者当场交出财物; (3)威胁、要挟的方式没有限制,既可以向被害人当面实施,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者他人转达等其他方式实施,但只要使被害人知道即可。 三、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包括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观要件表现不同等。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 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 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 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绑架行为欺骗威吓某人不是当场交付财物的,既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绑架定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欺骗威吓某人当场交出财物,而威吓的内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为内容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如威吓的内容是以揭露隐私等,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敲诈勒索罪的罪名若是成立,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的公民,就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即使不被处罚,由于罪名已经成立,也会留下案底。若是对敲诈勒索罪一般是怎么判的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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