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重整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一、企业重整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进行破产重整的,破产重整前的债务也是破产债务,按破产重整计划的约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二、破产程序的步骤具体有哪些 1、开始程序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对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法院要进行审查,有正当理由的,予以受理,否则即予驳回。 2、宣告程序破产由法院宣告。 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 审理方法由法院决定,可以依职权调查,可以进行言词辩论,也可以两种方法同时采用。 3、进行程序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从熟悉会计或者法律业务的人员中,选任破产管理人,并即发出公告宣布下列事项: 破产裁定的主要内容; 破产管理人的姓名、住址; 报明债权的时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 命令破产人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不得向破产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而应向破产管理人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4、终结程序结束破产案件的法律程序。 结束破产案件的原因是分配、强制和解与破产终止。 5、复权程序复权是恢复破产人因破产宣告而被限制的各种权利。 破产人的权利是否受限制,各国破产法规定不同,如法国采取惩戒主义,限制破产人的各种公私权利; 德国采取非惩戒主义,不限制破产人身份上的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进行破产重整的,破产重整前的债务也是破产债务,按破产重整计划的约定处理。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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