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解答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5、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任何提出行政、民事请求的公民,若是发现若具有判决、裁定职能的司法职员,在判决、裁定时,并没有遵守既定的法律规定,是可以提出申诉或者是控告请求的。一旦确定相应司法职员犯了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那么该职员除了会被法院判处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之外,还需要承担支付因失职才受损的受害者经济赔偿金的民事责任。

对于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0 4: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