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刺五加占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定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刺五加占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定的 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 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三、征地补偿款扣留合法吗 不合法。 征地必须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政府是不准扣留土地补偿款。村委会一级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也不能扣留土地补偿款。征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四、家庭成员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并且规定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因此对于家庭成员征地补偿根据现行的中央政策,承包土地保持长期稳定不变,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其本质是解决无地人口的土地承包问题,即无地人口在无地分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家庭内部代际之间进行调剂。依此政策的精神,现有的家庭成员(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均属承包人,因此,原则上,现有家庭成员应当平均分配。 五、征地补偿协议可以申请仲裁吗 可以申请。 对土地补偿费标准和人均耕地面积、 安置农业人口数的认定有争议的, 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协调和裁决; 对安置补助费、 住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 由被安置人员申请协调和裁决; 对安置对象的认定有争议的, 由异议人申请协调和裁决; 对房屋、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有争议的, 由其所有权人申请协调和裁决。 被征地农户涉及多个申请人和多个申请事项的,应当以户为单位一次性提出协调、裁决申请。提出争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是协调、裁决的申请人。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部门是协调、裁决的被申请人。 刺五加占地补偿标准按照本地的规定来计算,一般占地补偿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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