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拐卖儿童罪怎么样才会死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一、涉嫌拐卖儿童罪怎么样才会死刑? 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造成被拐卖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能判处死刑。 《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二、涉嫌拐卖儿童罪不能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 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审判的时候怀孕的。 三、死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1)适用条件不同。 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等;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2)程序不同。 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3)刑罚不同。 死刑通常是被判处死刑后,立即执行。而死缓通常要缓期执行,如果在缓刑期间有立功表现是不被执行死刑等情况。 四、死刑执行流程有哪些? 1、由最高院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执行的人民法院需要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进行监督; 3、指挥执行的人员,需要对罪犯验明正身,并且讯问有无遗言或者信札; 4、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 5、执行死刑后,在场的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6、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和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五、涉嫌拐卖儿童罪一审判死刑上诉结果有哪些?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综上所述,涉嫌拐卖儿童罪怎么样才会死刑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拐卖儿童是非常恶劣的犯罪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的量刑起点最少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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