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如何承担?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申请强制执行费用如何承担? 1、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由申请人预交申请费用,在执行的过程中由被执行人的财产承担申请费。申请人在收到法院的通知之后,需要在既定的期限内履行费用的缴纳义务。 2、已经被强制执行,不可以申请支付令。 强制执行的程序就是按照判决决议来对被执行人进行的司法强制措施,只要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完法律文书义务和效益,强制执行的措施就不会无辜停止执行程序。支付令是重复了强制的意义,在法律界面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怎样提出警告申请强制执行? 1、直接告知对方如果依旧不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自己将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这样就可以起到警告的作用。 (1)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非必须)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 (2)如果当事人嫌麻烦或搞不懂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3)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事情 (1)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2)执行立案条件 如果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②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A、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B、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C、身份证明; D、如果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③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3)案外人异议 执行案件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执行法院应当依法对案外人异议进行审查。 三、执行立案了就是申请强制执行了吗? 1、执行立案了就是申请强制执行了 强制执行已立案是法院已经受理强制执行的申请,说明案件已经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但并不一定已经开始实施执行措施。 2、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或者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人民法院管辖。 强制执行申请若是已经被法院受理,申请人一般会受到缴纳申请费的通知。申请人承担的支付费用预缴的义务,最终的费用由被执行费承担。对申请强制执行费用如何承担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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