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一定要给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是否一定要给抚养费 离婚不是一定要给抚养费,夫妻离婚后如果有一方不能直接抚养孩子的,则这一方一定要给抚养费;如果夫妻离婚后仍共同抚养孩子的,则双方都不需要再额外支付抚养费。因为支付抚养费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既然能够直接抚养孩子履行抚养义务了,当然就不需要再支付抚养费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是否一定需要找律师 被起诉离婚可以请律师,但不是必须请律师。 当事人依据自己的需要以及真实意愿决定是否找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在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前提下一般也是要出庭的。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女儿是否一定要跟女方 离婚女儿不一定要跟女方。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离婚后子女抚养的规则是: (1)不满两周岁即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确定为2年。 (2)但是存在下列情形,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应当由父亲抚养: 1)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母亲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如果父亲没有要求,就应当让母亲抚养,因为抚养子女也是母亲的义务。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随父亲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可以由父亲抚养。 (3)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优先抚养条件。关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 原则是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的,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是否一定要给抚养费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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