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后房产证怎么处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房屋拆迁后房产证怎么处理 房屋已拆除原房产证会被拆迁单位会收走,如果拆迁主体不具有收缴资格,就会盖上征收类的章。 一般会由产权人自行到房屋登记部门进行注销登记,如果不注销的话,名下一直会有这套房子,未来再买房、卖房或者拆迁还房的时候,如需要缴税,税点会较高。 二、房屋拆迁后安置房的分配流程有哪些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三、房屋拆迁安置原则有哪些 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 2、鼓励迁往市区边陲地段和人口稀疏地区的原则。 3、等价交换原则。 4、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 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被拆迁房屋各使用人的姓名; (三)被拆迁房屋的地址、地段和建筑面积; (四)在四级地段安置应得的房屋建筑面积; (五)货币化安置款额; (六)货币化安置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七)被拆迁人的搬迁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拆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拆迁房房产证办理手续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产权证 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屋拆迁后房产证怎么处理上文已给予了相关的回答,对于房屋消灭,意味着房产证也消灭,从而就可以直接到房屋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这样才能尽快的办理。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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