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借高利贷我是否有责任偿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老公借高利贷我是否有责任偿还 丈夫借高利贷妻子是否有责任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若丈夫借高利贷用于夫妻家庭生活,如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生产经营等,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 (2)若丈夫借高利贷用于赌博的,则妻子不需要偿还。 (3)如有证据证明丈夫借高利贷属于个人债务的,妻子不用偿还。 (4)夫妻双方如果对夫妻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不需要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借高利贷配偶是否要偿还 夫妻一方欠高利贷,如果该债务用于婚姻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偿还该债务。 如果夫妻一方借高利贷,未用于婚姻家庭生活,属于个人债务,配偶不要承担该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高利贷打了借条是否有效 高利贷借条载明的利息超过司法保护上限的,超过部分利息约定无效。因此,高利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 民间借贷利息的司法保护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对于老公借高利贷我是否有责任偿还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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