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可以更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可以更改吗 可以。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了孩子会判给谁 关于离婚子女的归属安排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境而定。 首先,对于年龄在两周岁以内的婴幼儿,一般会将监护权交给母亲; 其次,对于年龄在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当父亲与母亲都有抚养意向时,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若具有随某一方共同生活的强烈意愿,这样的特殊情形都会被视为决定子女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优先考虑因素。 最后,在确保能够更好地维护子女权益的基础之上,父母二人也可以进行协商并达成轮流抚养孩子的共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原则上是可行的。如果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父母中的任意一方可请求法院改变子女的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为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能尽到抚养义务或者存在虐待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基于这种理由,该方和子女生活在一起会给孩子的心理健康带来潜在的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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