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去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怎么去执行 对于取保候审措施的执行,该程序通常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依据法定条件与程序进行批准,并由公安机关具体负责落实。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按照特定要求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或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保证人以确保其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例如必须随时接受传唤,且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指定区域等等。若在执行期间出现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保证金予以没收,同时保证人也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怎么去医院 对于需申请保外就医之在押罪犯,应由囚犯本人或者其近亲、监护人作为担保人提请申请。监狱的刑罚执行部门将对担保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填写《保证人资格审查表》,同时向担保人明确告知在此次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并由保证人签署《暂予监外执行保证书》以示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措施的实施必须得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严格审批,而具体的执行工作则由公安机关来承担。在申请取保候审时,被申请人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交保证金或者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作为担保,同时还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随时接受传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等等。如果被申请人违反了上述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进行没收,并且保证人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制度设计旨在确保被取保候审者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从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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