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诈骗罪起诉状怎么写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保险合同诈骗罪起诉状怎么写 (1)在书写民事案件中的原告或被告信息时,应详细注明以下几项内容:原告的姓氏、性别、年齡、民族身份、职业以及所属单位及其职务;对于被告而言,需要填写其法人全名、注册地点、法人代表人的姓名及其职务,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其姓名、单位职务以及联系地址等。如果是由律师代理,只需注明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即可。 (2)在民事诉状中,必须明确提出具体且明确的诉讼请求。 (3)在阐述起诉的事实与理由部分,应尽可能详尽地描述相关事件的背景、经过以及结果,以便法院能够全面了解案情并做出公正裁决。 (4)在提交民事诉状时,必须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并注明证据的来源和出处。 (5)最后,在民事诉状的末尾,原告或被告必须亲笔签字并加盖印章,同时注明提交诉状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保险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保险合同诈骗罪立案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其犯罪数额要达到较大的程度,此处所谓的“较大”,一般是指行为人骗取的保险金金额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其次,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在保险合同中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如捏造事故情节、夸大受损程度等等; 最后,其主观心理状态必须以非法占有所得保险金为目的。在这三个因素都具备的前提下,公安机关才有可能对该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在编写民事起诉状时,需要详细填写原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及其具体职务等;而对于被告来说,需要提供其法人组织的全称以及该公司的注册地点、法人代表的姓名和职务,同时还应列出代理人为谁、其职务以及联系方式。起诉状中必须明确提出诉讼请求,并且对事实与理由进行详尽阐述,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注明这些证据的来源。最后,在起诉状的结尾处,必须由原告亲自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提交起诉状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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