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会没收家庭财产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受贿罪会没收家庭财产吗 依据我国刑法典第三十四条的明确规定,没收财产作为一种法定的附加刑,它具有赔偿犯罪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害的用途。当涉及到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时,若犯罪所得或者与犯罪活动相关联的财物归被告所有,并且这些财物与犯罪行为有着紧密联系的话,那么依照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决定对其进行没收。但是需要明确的是,一般情况下,没收财产并不包括家庭成员的合法财富,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这些财产是由犯罪所得而来,或者与犯罪行为存在着直接关联。因此,是否应当没收家庭财产,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案情以及相关证据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受贿罪会没收个人财产吗 在享受着自身的职权和地位所带来的便利之同时,若国家公职人员通过其他同仁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求非法利益,且在此过程中接受了委托人财物的,将被判定犯下受贿罪行。而这种情况若涉及到重大数额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以及特别巨大数额或出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涉案人员将面临刑事处罚,其中包括财产没收措施。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依据我国刑法典第三十四条的明确规定,没收财产作为一种法定的附加刑,它具有赔偿犯罪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害的用途。当涉及到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时,若犯罪所得或者与犯罪活动相关联的财物归被告所有,并且这些财物与犯罪行为有着紧密联系的话,那么依照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决定对其进行没收。但是需要明确的是,一般情况下,没收财产并不包括家庭成员的合法财富,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这些财产是由犯罪所得而来,或者与犯罪行为存在着直接关联。因此,是否应当没收家庭财产,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案情以及相关证据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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