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竞业协议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竞业协议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竞业协议的补偿金标准,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首先,劳资双方应先行展开平等且充分的协商过程,一旦劳动者依照竞业限制义务的规定悉心履行,双方即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并确定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额;其次,若经过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此时经济补偿金额可参照劳动者解约或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前12个月内所得平均薪酬的30%实施计算;最后,若所提供的补偿费用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需根据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所谓竞业限制补偿金,又名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乃是指在保持劳动关系存续的基础上,用人单位与负有保护用人单位商业机密职责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明确约定在此期间劳动者需承担竞业限制业务,用人单位则按照特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通过货币方式向劳动者支付具有补偿性质的款项。 就竞业限制补偿金而言,它主要具备以下法律特点:首先,该补偿金只能在建立劳动关系这种社会背景下才能产生;其次,竞业限制补偿金仅仅由劳动者履行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作为唯一前提条件;再者,对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周期及給付标准,劳资双方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议并确定,但此种行为绝对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硬性要求,具有一定程度的法定特性;最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享有主体仅局限于雇主单位以及具备保密职责的劳动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竞业协议的违约金额有规定吗 对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限额规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原则是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不受损害为前提,具体表现为,对应支付金额应当不低于对应地区最低工资水平。通常而言,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比例会采用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不超过三成的比例。 然而,针对违约金的金额设定,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并未作出清晰而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实际操作中,我们将充分考虑到劳动者的薪资水平、用人单位约定支付生活补贴总金额,以及对用人单位可能带来的经营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以此来判定违约金数额是否合理和适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关于竞业禁止协议补偿标准确立的流程如下:首先由劳动关系中的各方当事人进行充分协商,并按照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合适的经济补偿金额;若经过充分协商仍旧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以参考劳动者在过去12个月内的平均薪酬作为基准,将其乘以30%来估算合理的补偿数额;如果通过上述方法得到的补偿低于本地区现行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理应按照该标准给予相应的补贴。需要注意的是,竞业限制补偿金乃是用人单位向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所支付的补偿款项,具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性质,其享有人仅限于雇主与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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