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还在派出所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还在派出所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之后且其仍然滞留在派出所内,这可能是因为该案在初步调查取证阶段,涉案人员尚未被正式递交给当地看守所。 而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等执法部门在处理直接管辖的案件过程中所采取的,针对已确认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之一,其目的在于限制人身自由并进行深入的调查与取证工作。 通常情况下,经刑事拘留者应立即被送往当地监狱或看守所进行羁押,最迟不能晚于二十四个小时。 若是拘留期间未被及时送入看守所,可能存在特别情由,然而这样的情况也应该尽可能缩短,以避免对自身权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依规定,涉嫌犯罪被刑拘后滞留派出所,可能处于初步调查,人还未交看守所。刑拘是执法部门对现行犯等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目的是限制自由深入调查取证。一般刑拘后应24小时内送看守所,未及时送可能有特殊原因,但应尽量缩短,以免损害自身权益。 二、刑事拘留什么时候能保释 在刑事拘留阶段的任何时段内,均可提交申请以申请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然而,为了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相关当事人应符合以下三方面具体要求: 首先,其所涉嫌的罪行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若该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情况; 最后,若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什么时候请律师 在刑事拘留之后,自犯罪嫌疑人为首次接受讯问或者面临强制措施之日起,便依法享有了委托辩护人的权利,亦即有资格聘请律师。趁早聘请律师,其益处不言而喻。律师能够立即与犯罪嫌疑人会面,深入了解事例具体详情,并为之提供专业化的法律咨询及援助,从而有效舒缓其内心的紧张情绪。此外,律师还能向负责调查的机构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以及相关事例信息,进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例如,倘若事例中存在证据不足或者程序违规等问题,律师将能够及时发现并指出。总而言之,在刑事拘留之后,应当尽快寻求律师的协助,以期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依规定,涉嫌犯罪被刑拘后滞留派出所,可能处于初步调查,人还未交看守所。刑拘是执法部门对现行犯等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目的是限制自由深入调查取证。一般刑拘后应24小时内送看守所,未及时送可能有特殊原因,但应尽量缩短,以免损害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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