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何时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何时办 在法律实践中,针对任何触犯刑事法条并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都有可能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在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通常情况下,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如果相关调查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具备符合取保候审各项条件的话,那么负责案件的公安机关将会根据该犯罪嫌人的取保候审申请或者依据法律规定来决策是否批准为他们办理取保候审。 而到了刑事诉讼的审查起诉阶段,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查和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同样具有批准或拒绝取保候审的权力。 至于最为关键的审判阶段,取保候审的决策权无疑将归属于负责审理该案的各级人民法院。 并且值得强调的是,在最终决定是否给予犯罪嫌疑人家属办理取保候审时,相关司法部门必须综合考虑案件中的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何时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这是一个由侦查、起诉以及裁判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实施的法律制度,旨在保护那些已经遭受刑事诉讼追究、却尚未面临羁押之刑罚的人们。为了防止这些人逃避对其的侦查、起诉与审判工作,政府会要求他们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缴纳规定金额的保证金,此外还要向有关部门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书,以此确保他们随时响应政府的传唤。这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刑事强制措施遍布于我国的立法体系中,可以运用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因此,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取保候审申请可以在刑事诉讼启动之后的任意环节提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何时结束申请 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可享有最长为期十二个月的保护期。在此期间里,事例的调查、检控、审理等程序将按部就班地依次进行。通常情况下,当出现如下情形时便有可能向有关部门提出终止取保候审的申请:其一是负责事例侦查的部门认定被取保候审者已经不具备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从而决定撤销该起事例;其二是在事例经侦查调查已经完结后,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而检察机关经过评估后认为无需继续对当事人实施取保候审;其三则是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并且判决已经正式生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终止并不仅仅取决于申请人的意愿,还受到司法机关依据事例的推进程度以及法律法规制定的标准所影响。若您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那么通常能够顺利推动事例的进程。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在各环节可申请取保候审。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决定,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决定,审判阶段由法院决定。决定时须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等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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