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欠别人钱不还构成什么罪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我欠别人钱不还构成什么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如您在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及裁定时却故意规避或拒绝执行,且此事态已演变为严重性质,那么这将可能触犯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关于刑期的审判标准,会根据实际情况的严重程度来衡量,例如可能会面临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罚金等惩罚手段;若是状况严重到极致,则有可能加判为在监狱中服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同时还需承担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若这成为了法人犯罪事件,那将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处罚,而对于其中负有主要管理职责以及直接责任的领导和员工,将依据个人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同等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我欠别人钱被起诉了法院可不可以冻结我的信用卡 若持有者的个人信用卡消费款项遭到了法院的冻结措施,需注意这实际上代表着该卡片同样属于被起诉当事人名下的合法资产范畴。 依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力在应对司法需求时查阅、冻结以及划转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包括信用卡资金)。 例如,当涉及案件办理和司法理由的时候,法院便可以强行冻结与此相关联的银行账户,且必须经过银行方面的反馈与确认后,方可依照规定执行冻结措施。 通常情况下,冻结期长度为六个月,但如果确有需要的话,该冻结期限还可获得一次延期,延长期限一般设定在三至六个月之间; 而对于某些违规行为严重的账户,则将有可能面临永久性的冻结措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三、我欠别人钱是叫债主吗 在此类情况下,您并非债权人身份,因为债权人是持有债权的一方,也就是说他们有权向他人索要所拖欠的款项。相较之下,身为欠款人的您,则通常被认定为债务人,这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范畴的债务关系。债权人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通过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等法定途径,来要求您履行还本付息之责。与此同时,身为债务人的您亦依法承担相应的义务,务必依照承诺或者法律条文,积极主动地履行还款责任,否则将可能招致一系列法律后果,例如被强制执行、个人信用遭受损害等等。总而言之,在债务关系中,双方的权益及义务均受法律的严格规范和保护。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罚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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