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工伤公司不给走怎么办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一、员工工伤公司不给走怎么办 若有员工不幸遭受工伤事故,而其就职的企业未能给予恰当对待与协助处理,首先需要关注和重视的便是证据的搜集与保存,例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文件、受伤过程的详细描述以及医疗记录等等。 在此基础上,员工有权自主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展开调查审核,并做出最终的工伤认定决定。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员工则有资格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明确损伤级别。 若在上述程序完成后,该家公司依旧未履行应有的责任义务,接着,员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请求企业赔偿工伤保险待遇。 如对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员工同样有权利进一步向人民法院上诉提起诉讼。 总而言之,法律法规将始终坚定地保障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请广大职工朋友们大可放心,无需过度忧虑。 二、员工工伤公司赔偿标准怎么算 员工工伤事件的赔偿标准应如何确定 对于因工致伤的工人,其对应的工伤赔付标准如下:若伤残等级在七级至十级之间,则需一次性支付其本人薪资的13/11/9/7个月作为补偿金; 此外还应承担其相应的医疗费用,即诊疗、药品及住院服务等各项相关金额; 同时,还需支付其交通和住宿费用以及伙食补贴;而对于辅助器具的赔偿额度,则根据普通型器具的单价乘以所需数量进行计算; 最后,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员工工伤公司应该承担什么相关费用 员工在工伤事故中的各项费用承担责任 在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之外,仍有部分补偿款项需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给遭受工伤伤害的员工: 1.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内,其所享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应维持原先水平,并由用人单位每月按时发放;对于生活无法自我照料者,则需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提供护理服务,相关的陪护费用亦须按双方签署的协议进行支付。 2.伤残津贴:对于伤残程度达到五级或六级,且因身体状况无法胜任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需按照其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比例,逐月向其发放相应的伤残津贴。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之间,并且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需以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准,向其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此外,若用人单位本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但却未能履行此义务,在此期间内如有员工遭遇工伤事故,则该用人单位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承担相应的费用支付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了解员工工伤公司不给走怎么办之后,我们还得明白与之相关的一些问题。比如员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关系到员工能否顺利开启工伤认定流程,像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都是关键材料。另外,员工在公司不给走工伤流程的情况下,怎样与公司进行有效的协商沟通也是至关重要的,这可能会影响到后续双方的关系以及工伤处理的效率。如果您正在面临员工工伤公司不给走的困境,或者对于后续相关的问题还存在疑惑,不用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给您提供精准的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