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9天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39天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嫌疑人或被告人39天内取保候审申请能否批准需综合判断。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或可能判有期以上但取保不威胁社会安全,或因重病无法自理、孕妇、哺乳期妇女且取保不威胁社会,或羁押超期案件未结,这些情况较大概率可获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39天之后可以继续办理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的办理时间并非固定为39天。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符合法定条件的,随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般来说,若案件处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经公安机关批准,即可办理取保候审。 39天后,若案件仍在可办理取保候审的阶段且满足相关条件,仍可依法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但具体能否批准,需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 总之,不能简单以39天为界限来确定是否可以继续办理取保候审,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和办案机关的审查决定。 三、39天未批捕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一般情况下,39天未批捕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根据法律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条件时,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未被批捕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束,仍可能继续侦查。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申请取保候审。同时,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等担保措施。但具体能否批准取保候审,还需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申请取保候审有较大的可能性被批准。 39天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都有办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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