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应如何惩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的规定,“妨害安全驾驶罪”明确指出,在行驶中进行的公共交通运输过程中,对于驾驶人员实施暴力行为或试图控制驾驶操作装置的,严重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威胁到公共安全的情况下,将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相应罚金;
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此外,如果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过程中擅自离岗,与他人发生斗殴或殴打他人事件,同样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此时也应按照前述条款进行处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以上两种行为,并且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的话,则应当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罪名和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二【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