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市从什么时候开始取消1.5吨货车的季审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蓝色牌照的货车可无需经营许可证即可进行运营活动。
这一改变无疑会极大地降低小型货车驾驶员的经济压力,因为他们再也不需承担每年两次的车辆检验费用,也不再因办理经营许可证手续而感到困扰。 然而,仍值得强调的是,4.5吨以及超过该重量限制的货车仍然必须遵守经营许可证制度,任何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便从事货物运输活动且被查获者,都可能面临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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