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交强险不需要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行交强险条例中,其规定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首先是绝对免责,这是指对于由于受害人故意导致的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损失,交强险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为相对免责,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驾驶员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或酗酒驾车; (2)被保险机动车在失窃或被抢夺期间发生交通肇事行为; (3)被保险人为实现自身目的而故意人为地制造交通事故。 请广大车主注意,以上内容便是目前交强险条例中所列明的不可理赔事项。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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