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机动车和行人相撞责任划分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行人与非机动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其责任比例分配遵循如下原则规定:
首先,若仅有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造成此种事故,那么该方需承担100%的赔偿义务; 其次,针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失共同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的那一方需要承担70%的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在此事件中的过错程度基本持平,那他们则应该各分担50%的赔偿义务; 最后,如果在事故发生中的次要因素来源于某一方,那这一方应该承担30%的赔偿责任;而对于没有责任参与到事件之中的当事人来说,即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此外,对于那些确切属于意外性质的交通事故且各方都对此无责任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明确双方应负的赔偿比例;至于无法准确判定责任归属的情况,则应由双方各自独立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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