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租厂房合同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出租厂房位置、配套等情况; 2、厂房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4、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厂房转租和归还; 6、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在书写厂房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合同条款应当尽量全面,尤其是主要条款不能遗漏,否则易出现纠纷; 2、对合同字句应当认真斟酌,字句表述应清晰具体,避免模棱两可,易产生多种解释的语句出现; 3、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物的使用、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当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出现纠纷; 4、在租赁合同中制订明确的违约条款及赔偿数额; 5、订立租赁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704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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