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予后可以要回来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赠与事实发生后,如若当事人希望取消或收回其实现的赠与行为,应满足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首先,该项权利在未发生实际转移即尚未完成过户手续之时,才具有可撤销性; 其次,必须是非出于公众利益考虑及履行社会公德与道义责任的赠与; 再者,倘若受赠方存在严重损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直系血亲或姻亲等近亲族群的合法权益之行为; 最后,如若受赠者本应对赠予人负有赡养之义务但却未能切实履行契约中所规定的义务,也同样构成了赠予撤销的有效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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