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办理领失业金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单位帮领回之前提交的审核材料,社保局失业待遇科会在《审核确认表》上备注是否审核通过的情况。
拿回来后,失业人员会接到原单位的通知去领取本人需要办理的材料。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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