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公司欠款如何解决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企业倒闭之际,债权相关事宜的解决方案往往严格遵循特定的法定流程。
首当其冲的便是由破产管理方承担起掌控公司全部资产及业务运作之责,并负责对公司各类财产展开详尽细致的盘点与估值。 至于涉及的欠款问题,亦将以严格规范化的程序依次予以偿还。 一般而言,具有担保权益的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均享有优先偿还的权利,其次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雇员债权、税收债权,而最终剩余部分则归属于普通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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