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贷恶意拖欠的标准如何认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网络借贷中涉及的恶意拖欠行为,通常是指借款方本具备按时足额偿还原所欠款项的能力,却出于故意为之,采取各种手段逃避其应承担的还债责任。
这种情况可能表现为故意变更手机号码或家庭住址等主要联络信息,使得债权人难以获取其行踪,甚至在申请借款时就已故意提供不实信息。 另外,在借款之后,借款方采取回避态度,拒绝讨论还款相关事项也是常见的恶意拖欠手法之一。 然而,如果借款方确实因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在短期内无法足额偿付贷款,同时又能主动地与债权人保持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则通常不会被判定为恶意拖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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