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以确保对民事权益的司法保护,这其中所涉及到的诉讼时效应明确规定为三个年度。
具体来说,关于欠条欠款的诉讼时效问题,倘若权利人已经知晓或理应明白自己所享有的权益受到了实质性的损害,且责任人也已明确,那么从这种认识与明了之日起,诉讼时效便可开始计算,总计为三个年度。 然而,若超过这个期限,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便将不再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保护,除非存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经过权利人的申请及批准后,人民法院方可适度地决定是否予以延期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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