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任借钱养男友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您提到的前妻借用公款用于赡养情夫且至今仍未偿还的问题,可依照我国于202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来寻求法律救济。
具体而言,您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六百七十五条和第六百七十六条,来进行维权主张。 依照上述法条,首先,根据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借款人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如期归还借款。 若借款期限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晰、无法确定时,借款人有权随时选择返还借款; 而作为贷款方的您,也可以通过催告的方式,请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尽快偿还借款。 其次,根据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倘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则需按照约定或者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前妻未能按照约定还款,您作为贷款方,可以先尝试与借款人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同时支付逾期利息。 若协商无果,您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借款人归还借款本金以及支付逾期利息。 若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却故意拒绝还款,法院可能会做出判决,责令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并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若借款人依然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您作为贷款方,可以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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