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打官司需要递交什么证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因借款产生纠纷而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原告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范围或许更加广泛且复杂,具体内容可涵盖如下各项:
1.当事人的陈述: 这主要是指借款方与贷款方之间的陈述,其中包含了借款的实际发生情况、借款金额、还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 2.书证: 此类证据主要包括借据、欠条、转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等书面材料,这些都能有力地证明借款的真实性及其具体数额。 3.电子数据: 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平台的转账记录,这些都能清晰地反映出款项的流向及变动情况。 4.证人证言: 在此种情景下,如果有任何相关人员曾在借款行为中担任见证人,那么他们的证词同样亦可被视为有力的证据之一。 5.鉴定意见: 倘若针对具体的财务会计、评估等专业问题,通常要依赖于专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意见。 6.勘验笔录: 若本案涉及到实地勘察,例如对房产进行抵押等情形,勘验笔录便可作为重要的证据之一。 因此,原告当事人需尽力搜集并提交那些能够充分证明借款事实、借款金额、还款状况等关键信息的证据。 若当事人无法自行获取某些特定证据,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协助调查取证。 法院将会对所有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