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被逼着写的欠条是否有法定效力 |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逼着写的欠条,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受胁迫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欠条。欠条在被撤销后就自始无效,行为人因该欠条而取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或者折价补偿;另外有过错的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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