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江苏省内,离婚时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支付标准,一般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社会生活水平而进行综合考虑与确定。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而言,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来计算并支付。
然而,如果父母需同时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抚养费用的比例则可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最高不能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所需支付的抚养费用金额则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依照上述比例进行相应的计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