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是允许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改变的。
一般而言,若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由于出现严重疾病或伤残而丧失了抚养孩子的能力,或者在抚养过程中未尽到应有的责任并存在虐待儿童的不良行为,抑或是当孩子年满八岁且有表达意愿的权利时自愿选择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并且该方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实力与实际条件,那么法院很可能会予以支持,从而实现抚养权的变更。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孩子能够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下成长,同时也能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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