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两岁半孩子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一千零八十四条所述,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未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会交由其母亲进行直接监护与抚养。
故而,若某夫妇选择走上离婚之路,他们那两岁半的幼子应该被判定为由其母亲负责照顾抚养,除非出现了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或者特殊情形要求我们对此进行深入考量。 倘若父亲在此过程中提出抚养请求并且期望能够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他就必须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将孩子判归他来抚养将会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最大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