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穷人付不起抚养费法院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之诠释,当贫困者在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协商结束同居关系之后,无力承担孩子抚养费用时,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性的保障手段,例如冻结其银行账户、查封并进行拍卖其财产等方式,以确保抚养费得以顺利执行。若贫困者的现有财产尚不能完全满足抚养费的支付需求,但未来具备经济来源,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继续执行。倘若贫困者故意拖欠抚养费,人民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对其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性惩戒措施。若贫困者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则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总而言之,人民法院将根据贫困者的实际状况与承受能力,依法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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