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离婚状态下要求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第1067条明确,若父母未能尽到抚养责任,未成年子女或无法自立生活的成年人有权向其索取抚养费;
而成年子女若无视对年迈或缺乏经济来源者的赡养义务,则这些父母亦可提出支付赡养费的诉求。 这也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3条规定得出的结论,即在婚姻存续期内,倘若父母或其中任何一方拒绝履行育儿职责,未成年子女及无法自理生活的成年子女都可要求支付抚养费,且法院将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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