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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探望权能否通过强制执行实现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当事人在离异之后,负责非直接抚养子女责任一方具有探望子女性别的合法权益,而与之对应的对方则负有提供援助和协助的责任。
针对那些拒绝配合对方履行探视孩子权利的相关人员或机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实施拘留和罚款等强制性措施,但请注意,不得随意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以及探视行为施加任何形式的强迫。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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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3: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