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再婚成为全职太太,抚养费应如何支付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育儿费用的支付问题,通常可以根据孩子们的真实需求、家长们所能承受的经济压力以及所在地区的实际生活水准进行合理设定。
在具备稳定收入的前提下,育儿费用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益与监管与运营成本的百分比来计算,一般来说,这个比例可以在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浮动。 如果您需要承担两位或更多孩子的育儿费用,那么这个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建议您的育儿费用占比不要超过每月总收益的百分之五十。 对于没有稳定收入的家庭,育儿费用的数额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我们也会考虑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