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探视权能单独带走一天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探望权的行使问题,具体能否由享有该项权利的一方单独带孩子外出游玩一日,须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协议或法院的明确裁定来予以确定。
若在原有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于这一事项并未做出禁止性规定,且在庭审过程中亦无明文规定可依据的话,那么拥有探望权的一方便可依其意愿,与子女共度一段美好时光。 反之,若在原有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已经达成了禁止一方单独带孩子外出游玩的共识,且截至审判日为止,并未产生任何变更或者撤销此类效力的协议存在,那么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将不得对孩子进行长时间的异地陪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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