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权顺序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传承的次序规定如下:
在所有的继承者中,具有优先继承权的是婚姻伴侣、亲生的子女以及生身的双亲; 紧接其后的是同辈的手足、祖上的父老以及隔代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当继承事件启动之后,原则上应优先将份额给予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至于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他们并无直接参与的权利。 如果在第一顺位中未能找到有继承资格的人选,那么剩余的部分将会交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 与此同时,“子女”这一范畴被进一步划分为婚生子、非婚生子、领养的子女,以及自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而“父母”也被细分为生育自己的生身父母、领养自己的养父母,以及同样存在自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