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卖房子要双方签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普遍情况,在离婚程序完成后进行房屋销售交易需由双方签署确认。
若该住房为夫妇二人共有财产,且在离婚过程中尚未对其所有权进行明确划分及处理,则在进行售卖时便必须得到双方的一致同意并签署相关文件。 然而,倘若离婚协议或者法院裁决已经明确了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其中一方,那么该所有权方将有权独立实施房地产的处分权,无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与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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