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离婚了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产,原则上应被认定为其中一方的单独所有的财产,因此在婚姻破裂进行财产分割之时,此类房产将不必列入考虑范围之内。
然而,倘若是在婚后双方共同承担了房屋贷款的偿还义务,或者存在其他与该房产相关的共同投资行为,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另一方则拥有向对方索取因共同还款和相应增值而产生的经济补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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