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如果某一方能够证明其购买房产的全额资金系由其自身所有,并已依法进行了产权登记,通常这部分房子将被法律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该方在购买房产时动用了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或者是在结婚后以夫妻名义购买房产并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往往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在婚后面临一方父母向其子女提供购房资金的情形,且该贷款通过登记注册方子女之名而获得,这通常可视作父母对其子女的单独赠予,进而认定此房产归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反之,如果房屋产权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这时会被认为是父母对整个夫妇二人的赠与,故此种情况下,房产便应划入夫妻共同财产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