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条件有哪些要求和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如需请求财产保全,则必须要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首先是确保存在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将导致法院的判决难以执行或是会对诉讼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造成额外的损害,例如,如果某个一方有可能会试图转移、隐藏、破坏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
其次是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便能够保证被申请人在可能因为保全措施而遭受的损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赔偿。 最后,申请人应该在提起诉讼之前或者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提出相关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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