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全过程通常如下所示:
首要环节便是精心拟制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清单,明确将涉及的离婚诉请,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接下来,需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完备的证据材料。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会着手安排将传票送达至被告手中,同时确定案件的开庭日期。 在法庭审理阶段,原被告双方均需就各自立场进行阐述,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法院将依据双方的陈述与证据展开深入审查,并最终做出裁决。 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判定离婚与否的核心要素在于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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