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性婚姻离婚案如何举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无性婚姻离婚案件时,证据的收集与整合工作可涉及诸多层面。
例如,双方此前的沟通过程中的相互观点和意见,能够揭示因长期缺乏性生活所引发的种种矛盾纠纷。 此外,医疗机构的相关就诊记录亦能佐证某一方由于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而导致无性婚姻的情况。 除此之外,来自邻里之间、亲戚朋友等人的证人证言,若能明确证实双方长期处于无性生活的状态,同样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