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选择在法律程序中起诉离婚时,一般需要向被告所在地区域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若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属于同一地区,则应将其案件交由被告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受理和审理。 对于“经常居住地”这一概念,通常是指公民在离家出走后至正式提出诉讼请求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了一整年以上的地方,但需排除公民因生病或住院治疗而临时居住的场所。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某一方配偶已经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时间,那么另一方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就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都已经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之久,而此时有任何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话,该案件都必须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处理。 如若上述条件均无法满足,那么此时就应当由原告在提起诉讼诉求时,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审理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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